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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与心理创伤

在美国每分钟就有4名妇女被一个与其关系密切的人殴打,1993年美国所有被杀害的女性当中,超过半数的人是被其现在或以前的伴侣所杀。家庭暴力所伤害的妇女比车祸、抢劫、强奸所伤害的总和还要多,在美国15秒钟就有一个妇女被打。四对夫妇中就有一对经历过一次或多次家庭暴力事件,每十四对夫妇中有一对经常发生严重事件。 

     家庭暴力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在离婚诉讼期间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配偶的;由第三者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  

     精神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公开带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  

    性暴力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 

    经济暴力:对另一半实行经济控制。 

    冷暴力:漠不关心、不理不睬、不过性生活、不做家务等。   

       家庭暴力的现代状况  
     1、存在的普遍性,全国妇联2002年作过一次调查,结果表明:在2.7亿中国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每年大约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家庭暴力问题的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仍然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  
    2、受害者大多是女性,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在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在家庭暴力案件中仍然是主要的受害者。  
     3、受害者维权的艰难性,因家庭暴力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传统观念上很多人仍然将其作为家庭内部矛盾来看待,一些人仍然抱着 “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告不理”的态度,从而被动应付,不能主动积极地去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从而使对受害妇女的救济和帮助不够及时。使受害者的维权具有一定的艰难性。  
    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暴力不断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  

     存在家庭暴力的原因   
    1、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仍然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封建传统观念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原因,虽然新中国早已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在家庭暴力事件发生较多的农村落后地区,不少家庭还受 “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封建思想的毒害。许多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告不诉。这些思想都助长了家庭暴力的发生  
    2、我国惩治家庭暴力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  
    事实上,我国对于家庭暴力并非“无法可依”。我国的《刑法》、《民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对此都有相关的处罚规定,但是并不完善,存在着规定不明确、立法分散、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缺陷,这些都成为了家庭暴力滋长的原因。   
   3、社会变迁所产生的社会压力因素。  
     根据暴力发生的 “压抑一诱发”模式,种种因素造成了个体需要的压抑,从而产生严重的心理冲突,当遇到一定的外界刺激以后,很容易外化为攻击性的行为。中国在近二十多年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革。社会变革一方面提高了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竞争压力。当生活的压力积聚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一定因素的刺激下,就容易外化为家庭暴力的行为。   
    4、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  
     家庭暴力向来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社区居委会不告不问,司法机关认为家庭纠纷无从插手,即使被打的鼻青脸肿,如不构成伤害罪,对施暴者也无法处罚,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这些实际上都是对暴力的默许,是对施暴者的宽容。   
   5、心理因素是家庭暴力加剧的最重要原因。  
    《中国妇女报》对于家庭暴力原因的调查,55%的调查对象归因于男性的素质差,文化教育水平低。加之一些受害人往往顾及面子,不愿求助于社会,即使希望有关部门干预,也只想通过教育来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不愿丈夫受法律制裁,这反而导致家庭暴力的逐步升级。  

     关于殴打妇女的荒谬理论 

      那些想掩盖、伪装、弱化殴打的人进行了大量的辩驳。下面这些荒唐的说法就是他们论点的浓缩。 

     1、被殴打妇女夸大事实。任何被打伤、皮肤有破口、骨折的人都没有夸大事实。在其他任何场合,上述情况都意味着攻击和殴打。 
     2、被殴打妇女惹起殴打。虽然有些妇女被老式观点划为唠叨的一类,但是一个男人的生活中肯定还有其它关系密切的人可以划到唠叨一类里。但这些人没有象妻子那样受到定期的强暴。 
     3、被殴打妇女是受虐狂。如果这样的妇女的确有受虐狂的倾向,那么她们可以寻求多种途径遭受痛苦,而不被一个虐待的伴侣独占。 
     4、殴打是个人的、家庭的事务。当被殴打妇女被其家庭剥夺公民权或这种关系中长大的孩子模仿他们打人的父亲并学习这种病态的角色时,殴打就会超越家庭成为社会问题。 
     5、酗酒是虐待妇女的主要原因。尽管酒精在许多例虐待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它仅是一借口而不是暴力行为的原因。 
     6、殴打只在有问题的家庭中出现。导致家庭攻击的压力因素的动力学描述表明,任何一个家庭,从某种角度上说,都可以划为问题家庭。 
     7、只有低收入和工人家庭地符有暴力。虽然引起警察局和福利部门注意的来自这种社会经济阶层的成员比来自中等和上等阶层的多,但来自被殴打妇女庇护所的统计数字表明,殴打没阶层界限。 
     8、殴打不可能那么严重,否则她不会熬下去。大量的个人因素把妇女拴在这种关系上,并对妇女是否离开产生严重的影响。 
     9、丈夫有家长的权力。当一个男人的感情泛滥到向社会发泄时,他在家里的所作所为就不只是他个人的事了。无论圣经或其他权威、个人、机构或书,没有一种理由能宽恕虐待配偶。 
     10、被殴打的妻子夸大问题严重性进行报复。报告被打――-不管是被完全陌生的人还是自己的配偶,都没有言过其实。如果报复是其动机,那么有多种方式供选择,其伤害性要经打电话求救或到被殴打妻子庇护所小得多。 
     11、妇女太敏感,特别是怀孕的时候。如果一个人抗议腹部或阴道被踢、被摔下楼梯,被灯砸中脸部是过分敏感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设想每个人都过于敏感。 
     12、殴打很少见。很多研究已经显示,家庭暴力是社会上的常见症。 
     13、殴打仅限于精神错乱的人或病人。有证据表明只有不到10%的家庭暴力因精神疾病引起。然而持续的肉体和心理虐待会引起许多受害者遭受严重的感情创伤和心理创伤后应激障碍。而且根据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许多为非作歹者并没有心理疾病。 
     14、暴力和爱不可以同时存在。尽管看起来很奇怪,但有暴力的家庭仍可以彼此相爱。虽然暴力的威胁时刻存在,但暴力不会一直发生。这种似是而非的现象最成问题,因为在此环境中的孩子长大会认为人们打他们所爱的人。 


      然后在现实生活中,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往往会选择沉默,但近来在媒体等宣传和专业的研究,推动人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也增强人们寻求帮助和改变的意识。 

      希望每一位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从第一次家庭暴力就大胆地中止这种行为的发生,这是对自己最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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