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家庭子女是由于父母婚姻破裂而导致家庭解体后出现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公布的数据称,我国每年离婚的夫妻保持在120万对左右。可以说,平均每分钟就有一起离婚案。而据统计,我国的离婚数量仍在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递增。一般地讲,一个国家的离婚率越高,离异家庭子女也就越多,其对社会的消极作用也就越大。有调查发现,54%的犯罪青少年是因父母离异而造成品德不良。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要把这场灾难可能给子女造成的心理创伤减轻到最低限度,以至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必须有针对性地对这些子女采取必要的心理保健和教育措施,而家庭教育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问题
1、情绪情感障碍
由于离异家庭子女对父母离婚的不理解和长期郁结在内心的对一方父母的怨恨,使他们的情绪很不稳定,往往一触即发,主要表现为发脾气、摔玩具、不愿意与人交往、睡眠也不安稳,亲子之间冲突加剧等。而出现情绪问题的诱因也往往只是一些生活琐事。
2、适应性差
父母离异后,儿童随父亲或母亲过着单亲生活,他们很难适应家庭的这种突变,心理会处在一种严重的失衡状态,表现出极度的愤恨和绝望。有研究表明,家庭解体后,儿童都有一个较长时间的心理适应期,一般要经过2~3年或3~5年的时间。这一心理适应期大体可以分为六个阶段:愤怒、痛苦阶段;盲目乐观阶段;流动、出走阶段;终日忙碌、闭门不出阶段;渴望、思索阶段;获得新生阶段。如果承担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离异后能够及时调整自己,尽快给孩子创设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孩子的适应期可以缩短。而如果承担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离异后不能很好地调整自己,经常表现出对离异对方的忌恨、诅咒,情绪消沉、喜怒无常或借酒消愁等,那么他们的子女所遭受的心理折磨比夫妻当事人还要严重几倍。比如,有的孩子索性离家出走,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一般来说,夫妻离异后,失去父爱的男孩比女孩的心理创伤严重。他们失去了男性特有的教育影响,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甚至会延缓性别社会化的进程。
3、性格缺陷
离异家庭子女容易产生的性格缺陷主要有:
1)自卑。因父母离异而产生自卑感的孩子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处处不如他人,容易导致自卑情结,进而在自我评价中经常伴随着消极的情绪体验,如不安、内疚、胆怯、害羞、忧伤、失望等。随着年龄的增长,在生活道路上再次经历挫折(如学习成绩差,升学无望,家庭关系剧变等)时,则自卑情结很容易被重新唤起。若经常沉浸在这种自卑情结的痛苦之中,就会形成自卑性格。
2)孤僻。强烈的自卑感使离异家庭子女不能自如地与他人交往,唯恐被他人轻视和排斥。当恐惧感超过亲近他人的欲望时,就会压抑自己的欲望,对他人采取冷漠的态度。为了避免孤独,他们往往在想像的世界中创造出一个“朋友”来,并把“他(或她)”当成真实的朋友去对待。被孤独的阴影笼罩着的儿童,心中充满孤寂、愁苦与被遗弃的感觉,与外界环境就会越来越疏远。如果父母整天陷于“内战”,心绪烦乱,教育方式不当,或已重建家庭而放弃教育责任,对孩子放任自流,不管不顾,任其发展下去,孩子将会形成不合群、独来独往的孤僻性格。
3)怯懦。意志薄弱的离异家庭子女易形成怯懦性格。他们胆小怕事,容易屈从他人,无反抗精神,在困难面前惊惶失措,感情脆弱,经不住挫折和打击等。夫妻离异后,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对孩子管教严格,使孩子望而生畏,总是担心自己使父亲或母亲失望,时时体验着恐惧的情绪。此外,同伴的讥笑和轻视,也会使离异家庭子女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表现出抑郁和退缩。
4)粗暴。在不和睦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之间经常争吵、打闹,极易使子女产生冷酷、悲戚的心情,并由此导致惊慌、恐惧、心绪不定,长此下去,就会形成粗暴的性格。父母对孩子的体罚及攻击行为,易引起孩子对父母及社会的攻击和破坏,特别是那些父母另有新欢后被虐待、遗弃的子女更是如此,即所谓“暴力的结果必然产生暴力”。
4、学习困难
离异家庭子女情绪的变化,必然会给学习带来困难。这是学习困难产生的内在因素。对儿童来说,他们的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父母的督促和帮助,自觉性较差,而父母离异后,儿童多半无人管教,这是造成学习困难的外在因素。因此,大部分离异家庭子女在学习成绩上明显不如完整家庭的子女。已有的调查表明,许多离异家庭子女经常无故旷课、扰乱课堂秩序,作业马马虎虎,抄袭别人,甚至不完成作业,所以,他们中的不少人逐渐成为班级里的差生。
5、社会性发展不良
离异家庭子女社会性发展不良,突出表现在同伴关系、亲子关系等人际关系上。他们行为表现的反应较为被动,包容需求比较倾向于期待他人接近自己,支配需求比较倾向于期待他人引导自己,感情需求比较倾向于期待他人对自己表示亲密,特别是当他们产生自卑、孤独、压抑等消除情绪时,这种倾向就会表现得更为强烈。当然,当这种被动需求得不到满足时,他们的人际关系需求也会向主动方向转化,但这种转化更多的只是局限在意向上,而不是那么强烈地表现在行动上。
二、离异家庭子女心理问题产生的家庭影响因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儿童接受教育的第一所学校。美满幸福、和谐友爱的家庭,不仅是社会安定的基础,而且也是儿童身心健康的保障。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发展之所以受到严重的阻遏,直接的原因就是夫妻离异使得家庭解体,从而使儿童不得不生活在一个破裂的不完整的单亲家庭里。家庭缺损必定带来家庭教育的缺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离异父母情感教育的缺失
有些离异的父亲或者母亲虽然在离婚时力争对子女的抚养权,但却往往是为了不让对方得逞,或将孩子视为“人质”,通过控制孩子来报复对方。在这样的家庭中,父亲或母亲常常对孩子过于严厉,百般挑剔,动辄指责孩子的某个缺点,很少对孩子的痛苦和孤独加以慰藉,甚至将自己生活的不顺都归罪于对方和孩子。儿童在这样的环境里,不可能获得积极的成长动力,也不可能正确地看待和应对自己的处境,思想感情和道德认知会产生严重缺陷。
2、离异父母教育方式的极端化
1)过分溺爱。父母在离异后,觉得有愧于子女,于是就把更多的爱都倾注在子女身上,在教育上放松了要求,在行为上过分溺爱,对孩子的事包办代替,生活上有求必应;犯错误时舍不得批评,孩子不肯上进时总有借口,“谁叫他缺少父爱(或母爱)呢”。天真、幼小的孩子,最需要父母经常性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但是由于过分的溺爱,儿童常常是在不知道错还是对的心理状态下干自己想干的一切,无法成为一个明辨是非、有责任感的人。
2)放任自流。这一类父母大多对孩子缺乏责任感,漠不关心。虽然他们也声称自己爱孩子,然而事实上缺乏真正的爱。他们很少过问孩子的学习,认为孩子的成长是他自己的事,孩子会自己克服困难。这类家长与溺爱孩子的家长一样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3、离异父母不正确的教育心理
有些父母在离异前就缺乏独立精神和职业目标,离异后,又失去了对对方的依赖,所以,他们就会把孩子变成自己生活的唯一目标,而这样会使孩子的心理负担过重,压力过大,影响孩子的心理发展。“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中国父母普遍的心态。离异的父母更是把希望寄托在孩子的成才上。这种渴望子女成才的急切心态,往往会导致态度简单、粗暴和生硬。态度生硬,批评过多,会导致孩子出现情感障碍及逆反心理、恐惧心理,甚至拒绝父母任何合理的要求。而这些心理问题往往又会恶性循环,影响孩子正常的成长。
4、离异父母性别角色社会化的残缺
很多夫妻离异后,承担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都千方百计阻止对方与孩子往来。但是,父母双方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角色功能是不可相互替代的。特别是在儿童性别角色社会化的过程中,儿童是通过与自己性别相同的一方父/母的认同来完成的。一方父/母角色的长期缺失,可能会对孩子的双性化人格的平衡,各种不同兴趣、能力与思维方式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5、离异父母彼此之间的仇恨、诋毁
现在的很多离婚案,都是以夫妻一方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居多,被伤害的一方难免会鄙视、憎恨对方。父母之间往往会相互攻击,丑化对方,美化自己,力图争取子女在情感上对自己的支持,他们会把这种仇恨带给子女。从小就受这种仇恨情绪影响的孩子,长大后可能会变得自暴自弃,充满仇恨情绪,自私和不信任他人。儿童看到父母的勾心斗角和精于算计,也会对人际关系的友爱产生动摇和怀疑,使他们“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猜测他人。
三、改善离异家庭子女心理问题的家庭教育对策
离异家庭子女家庭教育的缺损实际上是做人的摇篮教育、甚至是做人的终身教育的缺损。因为对儿童的教育首先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同时家庭教育也必然是人生最漫长的教育,家庭教育由于其具有自然的早期性、父母的权威性、巨大的感染性、强烈的针对陸、影响的随时陸、要求的连续性、内容的多样性以及方式的灵活性等有利条件和特有优势,因而是其他任何教育都难以完全替代的。因此,要使离异家庭子女同完整家庭子女一样健康成长,关键还在于弥补业已缺损的家庭教育。离异家庭父母可以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注意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家庭的教育质量
教育家哈巴特说:“一个父母胜过一百个校长。”教育家福禄贝尔说:“国家的命运操纵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掌握在母亲的心中,因此我们还必须努力启发母亲——人类的教育者。”离异父母不仅要重视家庭文化环境的建设,更要重视家庭人际心理环境的改善。而改善人际心理环境的关键是提高离异父母的素质。离异父母可通过吸收各方面积极的信息来提高自身素质、文化修养,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使孩子感受到父母虽然离婚了,但还是爱自己的,从而使孩子能以正常的心态健康地成长。
2、重视子女交往能力的培养,促进其社会化进程
离异家庭子女往往受到来自社会的歧视和偏见,因而在性格上容易变得内向、忧郁、自卑,甚至孤僻。父母要注意多和孩子进行交流和沟通,重视孩子情感方面的需要,多给孩子提供精神上的支持,教育孩子自尊、自强、自爱、自励。父母要鼓励孩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尽可能多地参与社会活动,主动与他人交往,培养健康、开朗、乐观的性格。
3、尊重子女的感情,注重同子女的情感交流
离婚往往阻断了子女与父母一方的亲情个联系,从而使之得不到完整的父母之爱,使其注意力难以集中,学习效率下降,学习成绩波动或明显下滑。一些明智的离异父母在对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上仍然保持着较密切的合作,使子女自由地与父母见面、沟通,营造比较浓厚的家庭和亲情氛围。即使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子女无法见到一方父/母,他们也会采取培养子女的兴趣,树立远大理想等方法激励子女成长,从而尽量消除亲情被阻断这一负面因素的影响。在这种环境下,子女的学习成绩往往会有明显的进步和提高。
4、家庭教育应以表扬为主,增强子女的自信心
比起完整家庭子女来,离异家庭子女更需要关心和爱护。过分的责备只会伤害他们的自尊和自信,造成提防、戒备和疏远他人与社会的心理。反之,如果注意发现儿童的长处,多给一些赞扬和鼓励,就容易造成愉悦的氛围,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5、注意增强子女的挫折承受力,培养其坚强的意志品质
父母失败的婚姻在子女眼里可能是人生道路上的一次重大挫折,一时难以接受。父母应当委婉地予以解释,尽可能使孩子以一种平常心看待父母失败的婚姻,减少对家庭的疏离感。同时,父母还可以安慰、开导孩子,消除孩子心中的疑虑,让他们以坚强的意志去面对今后人生道路上的大小挫折,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6、注重培养子女的独立性,增强其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
有许多父母在离异后与孩子相依为命,把孩子当作生活中的唯一希望,他们对孩子的生活包办代替,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而且,还采取种种办法来限制孩子的活动,生怕孩子出问题。孩子事事不能独立,没有机会亲自去体验一些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风险”。这就会造成儿童缺乏独立意识,一旦离开了父母,便不知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了。
7、注意性别角色教育,正确对待子女同非抚养方父/母的交往
在儿童心理发展过程中,性别角色的社会化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没有父亲的男孩或没有母亲的女孩,在性别角色的学习中缺乏最直接的模仿榜样。所以,离异家庭父/母应使子女经常与非抚养方父/母往来,并且注意调动亲戚、朋友中的性别资源,给予儿童以适宜的影响,让其性别角色得到充分的表现和发展,培养健康、高尚的人格,以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父母的离异,家庭的解体,对大多数儿童而言,具有很大的消极影响,严重制约着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同时引发出一系列社会问题。离异家庭子女要更好地发展自我,仅仅在家庭教育方面为他们创造条件是不够的,还需要在学校和社会各方面为他们创造条件。因此,对离异家庭子女的培养和教育,必须综合发挥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的作用,形成以学校教育为主体,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结合教育”新格局,使这些儿童得到全社会更多更好的帮助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