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既定1:自由、责任与能动性
从存在主义视角来看,自由无法与责任分离。责任与自由如影随形。但是,许多人在追求自由之时都力图避免责任,这是很常见的。虽然,有时候,似乎人们在此方面取得成功,但是,可能会留下一些心理上的影响。这些影响通常不是很明显,但它们可能会通过罪疚、焦虑、抑郁或者愤怒表达出来。
存在主义的自由与我们通常所认为的美国政治意识上的自由不是一回事。事实上,政治自由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相对肤浅的——尽管并非不重要——自由类型。一个人可以体验存在的自由,尽管他在政治上并不自由;一个人也可能无法拥抱他存在上的自由,尽管他被提供了极大的政治自由。
弗兰克尔(Frankl,1984)在他关于集中营经历的故事中,对这种区分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概括。当他所有的政治或社会自由都被剥夺时,他把自己的幸存归功于他的心理自由。这种心理上的自由让他在仿佛无意义的受苦中发现了意义,并拥抱了意义。
逃避责任的方式
在美国文化中,有一些关于人们如何逃避责任的常见例子。保持一致(conformity)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美国人很骄傲他们成为自主的个体——达到了理想化的个体主义。然而,进一步分析发现,美国人发现他们用独创性的方式放弃了他们的自由。美国人通过盲目地对各种组织和机构(包括政党和宗教机构)效忠而变得保持一致。这并不是说对上述两者的奉献是坏事情。事实上,它们经常会带来非常积极的结果。盲目地效忠带来的问题是,人们放弃了他们的责任,不再批判性地思考组织的信念、观点和价值观。当这些情况出现时,人们的价值观便不再真实可信。
当一个人对外在的信念结构忠诚时,他可能进入以下几个方向。第一,在对承诺过的组织或机构效忠时,他们经常变得非常死板。这种类型的效忠可以通过几种原教旨主义来体现,比如宗教、政治和心理学系统,等等。
第二,他们可能表现得对某个信念体系或组织非常臣服,但是他们灵活掌握规则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并对此感到非常满意。对他们来说,通融规则其实很容易,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承诺于潜在的价值体系。然而,当一个人真正承诺于真诚的道德或价值原则,那么他们很少愿意去违反那些原则。原则应该是真实可信的。
还有一种避免责任的方式是,相信人是束手无力的。他们认为有许多因素致使人们无能为力。一个人可能会把自己当作是他们的周遭环境、各种各样的超自然或灵性力量、他们的无意识的牺牲品,或者是他们的生物体或基因的牺牲品。存在主义取向认为,所有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一个人,但是它们不会致使一个人束手无力或完全地控制住一个人。
选择自由的能力
奥托•兰克(Otto Rank)出色地探讨了自由这一议题。兰克说,实质上,人们在某种程度上未曾意识到那些影响我们的力量,他们就在某种程度上被那些力量所控制。换句话说,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未曾意识到我们的驱力、本能、无意识和环境如何影响我们,我们便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它们的控制。然而,如果一个人选择不去觉察这些影响,即使如此被动或无意识地行动,他们仍然是做出了一种选择。
自我意识,在兰克的概念中,是人们做出的一个可以增强他们自由的承诺。但是,大多数的人们选择过一种无意识的生活。深刻地了解我们是谁,了解我们存在的现实,可能是令人恐惧的。但是,这也可能是更有价值的。电影《黑客帝国》提供了一个类似的对自由和意识的理解。虽然多数人选择避免过一种现实的生活,但是少数人仍然选择了过一种有意识的充实生活。那么,存在主义的问题变成了——你愿意选择那颗蓝色药丸?还是那颗红色药丸?
自我意识和伦理生活
如果我们接受兰克对于自由、无意识和意志的观点,那么过一种有责任的生活即是过一种有自我意识的生活。如果我们所做的选择是——我们仅仅是生物、无意识和环境的产物,那么,就是选择了过一种不真诚和不负责任的生活。这样的承诺从来不是很容易就做出的,但是,我们需要再次强调,这样做,得到的回馈将是巨大的。
不真诚和无意识的生活在许多方面限制了一个人。第一,它限制了一个人过一种伦理生活的能力。第二,它限制了人们真诚的潜能。第三个损失,与第二个损失密切相连——我们亲密的能力和关系的满意度受到了限制。只有通过了解我们自己,我们才能在与他人的关系中表现真诚。然而,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悖论是,了解自我的唯一方式,也即是通过我们与他人的关系。
回到对伦理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相比美国社会所信奉的典型方式,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对待伦理的取向。仔细查看美国的价值观体系,我们发现它基于以下三点:(1)与规则和规范保持一致,(2)什么对个体或者他们的家庭最有利,(3)什么对个体最具有经济利益。
我继续主张存在主义取向的伦理在美国社会一定是一种反主流文化。因为存在主义思想倾向于反结构化,所以它将聚焦于广泛的原则而不是条条框框。这些原则可能起源于宗教或精神体系,但是不一定如此。它们不仅包括对人类存在的崇敬,而且包括对更广阔的环境和自然系统(大自然)的崇敬——人类存在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些原则是爱、恻隐和对社会正义恪守承诺(不是在惩罚或报复的意义上讲,而是寻求改变这种社会罪恶),它们是存在主义理论的基础。虽然不同人们的价值体系里有许多个性化的原则,但是我坚称这些原则对存在主义道德至关重要。
根据这些原则,自我意识对于生活是必需的。然而,缺乏自我意识,并不能成为一个借口来解释一个人的行为。
治疗中的自由和责任
只有一个人有了责任感,改变的过程才会开始。这是成长中一个艰难的挑战。为了成长,人们必须为他们所做的承担责任,他们对自己生命情境负有责任。如果他们没有责任感,那么他们也就没有能力来改变。
当(自由和责任)应用于治疗时,意味着治疗师为了帮助来访者承担起责任,必须打破他的防御之墙。这不同于通常的存在主义方法。布根塔尔(1987)对此做了最好的说明。布根塔尔对来访者深深地尊敬,同时对来访者的阻抗也表现出尊敬。他没有强迫性地穿越来访者的阻抗,相反,而是把阻抗作为一种指南——帮助治疗师知道,来访者何时准备好了进入更深的问题。当来访者的阻抗很强烈时,治疗师要尊重这种阻抗的需要,在那个时候不要再继续那个问题。然而,当来访者的阻抗变小时,治疗师便认识到是时候深入一步了。
这并不是说任何时候都不要面质或挑战来访者的防御。而是在这样做之前,治疗师必须认识到防御具有的价值。也有观点表明,治疗师可以用温和的风格来挑战或面质防御。我在这里喜欢用一个“邀请”的隐喻。治疗师的任务是不断地邀请来访者检视防御和保护的议题,但是,要时刻尊敬来访者不接受邀请的意愿。
意志与能动性
在存在主义思想中,意志和能动性(agency)是经常用来描述自由的词语。“意志”这个词大多数人都认识,但是却很难去定义它。有一种这样定义意志的表述,说意志是指自我中可以自主选择或自由的那个部分。当然,我们说人们有自由意志并不是说他们是完全自由的。相反,可以肯定的是人们只享有部分的自由。很少有(如果有的话)存在主义思想者否认我们的生物性、文化和环境会影响我们的行动和意志。然而,也没有人能够抹灭这个现实——我们拥有某种程度的个人自由。
对于意志的概念,这是存在主义与经典的精神动力学/精神分析学观点一个重要的分歧,后者对于一个人可以如何享有自由一般持悲观的态度(当代的或关系取向的精神分析是明显的例外)。在一定程度上,这是由于无意识这个概念的影响。虽然存在主义和精神分析理论家都同意我们有无意识,而且人们从来不能完全地了解它,但是,与精神动力学理论家所信奉的相比,存在主义理论家通常认为我们可以更多地了解无意识。
能动性(agency)是一个复杂的词——许多人在运用能动性方面都经历过斗争。实质上,一个人在作为一个主体行动之时,他们就是在运用他们的意志。有时,人类也会以十分被动的方式来行动。他们有意志的潜能,但是他们却不去运用它。在这些情况下,他们不是作为自由的主体来行动;相反,他们仅仅是作为机械的人来行动,或者是完全在那些影响他们的势力之下行动。因此,能动性潜能是人类境遇的一部分,但它是一个没有被利用起来的部分。
结 论
最先来讨论自由和责任,是因为它们是理解人类经验的基础。如果我们不是自由的,那么其他的存在议题将呈现一种十分不同的意义,我们也需要采取一种迥然不同的方法来进行治疗。然而,如果人们是自由的,那么意义、关系和人类限制的问题,又将呈现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意味。